網路上似乎很多人推這部,不過個人覺得就只是很平常的爆米花電影也是一個好萊塢的標準操作
我的重點比較放後者,這部電影做為好萊塢商品分析可以當作一個案例,首先機器人這個題目一定是從變形金剛那得到撈錢的啟示,不過變來變去好像也要換一點新的,所以就舊瓶換新酒讓機器人打拳擊吧
另外則是目標觀眾為小朋友族群,所以片中的麥斯實在太搶眼(甚至搶戲)了,片中所言的「人們會對小孩子跳舞感興趣」,放在電影的脈絡裡也是這麼一回事,更不用說小朋友後面還有一堆的授權商品、電玩遊戲等著撈了,尤其是片中操弄機器人打拳不就跟打電動同樣是一回事嗎?
如果小朋友都用片中麥斯的堅持向父母爭取(fight for),那麼就更中片商胸懷了
還有就是 Hugh Jackman 這個片中總是在開著卡車車屋的男人,我想片商的目標觀眾也有鎖定在藍領勞工上,畢竟看拳擊這個興趣,有絕大多數是藍領勞工;通常藍領缺乏親職養成的經驗,在片中可以得到一個抒發。而電影弱小的機器人一路過關斬將,最後小蝦米撂倒大鯨魚,我想也不用我多說了吧,很典型美國夢,只要努力就能成功的美國夢意識型態
以上,無聊的電影商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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